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总 则      1、 为加强广播保卫工作,保障广播事业顺利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 广播保卫工作贯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广播保卫工作以“维护内部稳定,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秩序、治安秩序,预防各种灾害事故,打击违法犯罪,为广播宣传事业服务”为指导思想。      3、 广播保卫工作是“领导与群众与群众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稿件管理规定
1、广播站稿件按采用和未采用分类整理。 2、广播站已播稿件,按栏目分类整理存放,所有稿件包括报道要有明确的标题。 3、所有稿件每月汇总整理一次,汇订成册存放。 4、所播稿件实行审核签字制度,栏目稿件由栏目编辑进行编辑并签字后方可播出。凡报道部系及全校活动的新闻稿件,涉及教职工或学校部门的表扬批评类的新闻稿件一律由宣传部审核签字后,方可播出。 5、实行投稿登记和播音情况记录制度,投稿由栏目编辑负责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工作条例
一、广播站性质 我校广播站是在党委领导下,由宣传部直接管理的重要舆论宣传部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 二、广播站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 3、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形势教育,搞好学校广播站的工作,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效率,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非本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会客。对劝而不听,擅自带入或招呼外人进入机房者,将作内部纪律处理。望本站人员自觉遵守,外来人员给予协助。 二、严格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编播人员对所播出的内容负责,力争做到创新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广播站制度章程
广播站制度章程      1、热爱本职工作,为繁荣广播事业而努力奋斗。      2、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      3、爱护播音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严禁在室内打闹、大声喧哗、闲谈。      5、在播音期间,与播音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播音室。      6、精诚团结、尽心尽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7、广播站内全体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合作,保证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岗位责任制
一、广播站是宣传部领导下的重要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党的宣传方针,坚持正面鼓励引导的原则,搞好本职工作。 二、广播站工作人员要抓好广播站的建设: 1.培养广播员队伍,不断提高播音员业务水平和播音质量,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充分组织、准备; 2.做好广播站设备的经常性保养和定期检查,每周检查一次线路及设备,小问题自己负责修理,大检修及时向部里汇报,采取应急检修措施。 三、编辑好广播节目,搞好每日三次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广播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的广播宣传工作,加强对广播站工作人员的管理,推动校广播站工作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服从组织安排,严格守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领导者须以身作则。 二、全体编辑、记者每人每周至少交稿件1篇,累计三周不交稿件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三、当天的节目编辑须提前将节目编辑好,并保证节目质量,如屡次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节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影响节目质量者,作劝退处理。 四、值班编辑当天下午4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兰州城市学院记者团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方针,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校党委的方针政策,搞好我团工作,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效率,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力争做到创新、求实、办好各期报纸。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关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新闻,积极写稿,稿件要求及时、准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记者团成员接受采访任务时要佩戴记者证,按时到达,注意仪表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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