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加强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经学校决定招聘学生公寓管理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聘期 
岗位:学生公寓管理辅导员。 
聘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二、招聘条件 
1、专科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女性,年龄28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勤奋,作风深入扎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有心理咨询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用。 
4、招聘采用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学校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择优确定人选。 
5、报名时需交验毕业证、及本人身份证;提交一份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800元,年终考核,工作优秀者奖励2000元。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7日—7月12日 
2、测试时间:2010年7月13日 
3、联系人:杨老师   15352010116   7601205   
E_mail:ynp@lztc.edu.cn 
                                              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