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 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交易编码:A01-12620000224333349J-20260415-06027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甘肃省教育厅  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5#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甘教发〔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城市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学校自筹等多渠道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城市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项目建设用地均位于培黎校区校园内,其中,3学生公寓楼建设用地东侧为10号家属楼,西侧为变电所,南侧为图书馆,北侧为学校围墙;5#学生公寓楼建设用地东侧为体育馆,西侧为学校围墙,南侧为运动场,北侧为4学生公寓。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生公寓楼2栋,总建筑面积19909平方米,主要布设学生宿舍399间,同时布设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等。其中:3#学生公寓楼呈“一”字形布局,建筑面积5603平方米,建筑高度31.35米,为地上八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123间。5#学生公寓楼由AB座组成,通过地下一层大底盘地下室连通,建筑面积14306平方米(其中地上10576平方米,地下3730平方米),A 座呈“一”字形布局,为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9米;B座呈“L”形布局,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3米,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271间、2人间无障碍宿舍5间。

两栋公寓楼均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场地类别Ⅱ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屋面和地下防水等级1级,绿色建筑按一星级标准进行设计,采用承台桩基础,以卵石层为持力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3#学生公寓楼建筑耐火等级一级,5#学生公寓楼A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一级,B 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级。配套硬化、绿化、室外三网等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5

计划竣工日期:20280214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9682.17万元。

2.5 招标范围:新建学生公寓楼2栋,总建筑面积19909平方米,主要布设学生宿舍399间,同时布设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等。其中:3#学生公寓楼呈“一”字形布局,建筑面积5603平方米,建筑高度31.35米,为地上八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123间。5#学生公寓楼由AB座组成,通过地下一层大底盘地下室连通,建筑面积14306平方米(其中地上10576平方米,地下3730平方米),A 座呈“一”字形布局,为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49米;B座呈“L”形布局,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3米,主要布设4人间宿舍271间、2人间无障碍宿舍5间。两栋公寓楼均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场地类别Ⅱ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屋面和地下防水等级1级,绿色建筑按一星级标准进行设计,采用承台桩基础,以卵石层为持力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3#学生公寓楼建筑耐火等级一级,5#学生公寓楼A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一级,B 座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级。配套硬化、绿化、室外三网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且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6416日—2026421

获取时间:20264161800分—2026421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版操作说明”。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并于投标截止前3日将此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438252885@qq.com邮箱。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递交截止:20264281000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电子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在线开标的方式,申请人代表无需到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关于投标(申请)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的原件,特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申请)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及兰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lzcu.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9.监督部门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