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兰州城市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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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1224日至1226日举行,历经数月的艰苦备战,大家即将迈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场,为实现人生理想而奋力拼搏。在此,兰州城市学院考点向在本考点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送去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同时将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兰州城市学院考点(6215)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所有考生应于1221日(0时至24时)完成核酸检测,并于12228时至18时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第八次健康打卡,考点将根据健康打卡情况分类设置考场。考生需保持手机号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重要提醒。

所有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首场考试时,考点查验考生“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量体温,其他场次不再查验。

二、考生入场流程:

1.核酸检测结果正常考生从考点北门(兰州城市学院老校门)通道进入考点。

2.考点电话通知另设考场的考生,须从考点北门(兰州城市学院老校门)特设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考生根据指示牌行至综合楼B区(音乐楼)进入特设考场并按序就坐。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后才允许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必读

1.考生应认真遵守《考场规则》,并履行网上报名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

2.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寻呼机、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如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有意开机或使用,一律视为违纪。考生请按规定妥善保管本人物品,如考试期间发生遗失的,考点概不负责。

3.考生不得带任何形式的手表进入考场,考试时由监考教师分别在考试进行到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和考试结束前的十五分钟三个时间点提醒考生。

4.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5.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本考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绘图工具和图纸,请需要的同学自带绘图工具和图纸)。

6.考点为考生配备橡皮擦、2B铅笔、直尺和中性笔供考生使用,不允许考生自带文具。考试结束将文具放在桌子上,不能带走,以备下场考试时使用。

7.所有统考科目都要在答题卡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由监考教师发放给考生),请各位考生正确粘贴,如粘贴有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8.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使用规定的笔(碳素笔以及2B铅笔)答题,否则答题无效。

9.考生必须认真核查发给自己的试题袋与准考证上的报考内容是否相符,确定相符后才可拆启试卷。如有误,请及时告知监考教师,试卷袋不得拆启。

10.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必须小心拆启,考试结束后仍用该试卷袋密封试卷;如考生上述操作不当,造成试卷无法封装或因报考信息漏填而试卷不能准确回寄第一志愿单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考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将答题纸、答题卡和试题原件封装在试题袋中。无论是否做答,上述材料均不得缺页,必须全部装在试题袋中,上述材料封装缺页的,视为考生违纪。封装完毕后,在封条骑缝处签署“本人亲自密封,考生×××”,并在交卷签名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场。

12.业务课一的应试科目为统考化学()的考生可在该科目考试时自带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13.监考教师在核对完考生信息后,要逐一收取考生的《准考证》,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确认考生试卷无误,并且已经在《考场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字,再将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国家考试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已施行,其中第二百八十四条增加了四款犯罪行为: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在司法解释中确定了以上行为对应的三项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此外,修正案还加大了对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使用伪造身份证件以及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注意事项

1.身份件丢失的考生,请及时补办,无法补办的,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附有本人的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考试。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如有作弊者,将视作弊情节停考1-3年,并将作弊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学校。

3.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甘肃省各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配备金属探测器,请各位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

4.业务课二代码为数字“5”开头的科目的考生在1226日参加该科目考试时,考场定为综合楼A41024104教室。考试时请考生自带招生单位要求的图纸、绘图工具等。

5.本考点除给考生提供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答题纸外,不为任何考生提供其他类型答题纸(如:作图纸、硫酸纸等)。

6.本考点考场分布图如附图所示。

请各位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保暖,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图:兰州城市学院考点考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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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考点

                                      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