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兰州城市学院2017年“文明食堂”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膳食处 来源: 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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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文明食堂”评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学生伙食委员会代表、食堂管理员打分评选,经兰州城市学院“文明食堂”评比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校本部快餐一灶、面食二灶、清真二灶,培黎校区中快餐饮、学生三灶,东校区四川特色灶等六个食堂被为2017年兰州城市学院“文明食堂”。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进行反映,学校将认真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膳食处综合科(校本部新食堂3楼)

联系电话: 7601101

联 系 人:田老师

 

          膳食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