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基建处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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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已由甘教发函【2016】114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572号(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院内) 。

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62㎡,经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2418㎡,其中新增面积318㎡。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专款,学院自筹。

三、项目批复

甘教发函【2016】114号文

四、招标内容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工程项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近五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800㎡及以上的纪念馆、校史馆、展览馆及同类展馆项目的布展设计;且近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3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展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的证明),项目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 2011年12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为依据;

5.本次招标a 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给予任何经济及其它方式补偿;b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c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 2016年12月20日,每日9:00-11:00/14:30-16:30。

2.获取地点:兰州市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4F。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兰州城市学院1#行政办公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兰州城市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络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4F

邮政编码

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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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03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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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