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 时间:2013-05-31

【字体:

阅读量:

各位考生:

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已开始,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审核通过并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13619--62117:00前到兰州城市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专业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4、招聘公告中要求专业方向的岗位,需提供毕业院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函件,函件需同时注明考生不在试用期且第一个合同期已满。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确认信息后在备案表右下角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以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证书为准。

三、其它说明

1、考试时间:201362309:00开始。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复审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陆文泽 管骅

联系电话:7601119

兰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